為加快技能河南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河南省職業技能競賽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經省政府同意日前印發,就職業技能競賽的體系、計劃、組織實施、集訓、經費保障、政策激勵等進行了明確規定。
《辦法》明確,競賽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分為省、市、縣三級。省級競賽分為河南省職業技能大賽(以下簡稱全省技能大賽)、省級行業競賽和省級專項競賽三類。全省技能大賽是指由省政府主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籌實施的省級最高規格競賽活動。全省技能大賽與世界技能大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以下分別簡稱世賽、國賽)相銜接,每2年舉辦一屆,原則上于當屆國賽后、下屆國賽前舉辦。賽項可結合河南省實際設置。
省級行業競賽分為一類賽、二類賽,原則上每年舉辦一次。一類賽是指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舉辦或聯合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共同舉辦的跨行業(系統)競賽。二類賽是指由省直有關部門(單位)、省級行業(系統)組織,省屬大型企業等舉辦的單一行業(系統)競賽。省級專項競賽是指國家級專項競賽河南省選拔賽,舉辦周期、冠名與國家級專項競賽相銜接。
《辦法》規定,選手應當符合規定的參賽條件。已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中原技能大獎”“中原技能大師”“河南省技術能手”等榮譽的人員,不再以選手身份參加省級及以下級別競賽。賽試題原則上按照相應職業(工種)高級工以上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命制,以實際操作為主,也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理論知識。試題分為實際操作和理論知識兩部分的,實際操作部分分值應占70%以上。競賽結束后,主辦單位應當于10個工作日內提交競賽總結和相關資料,及時印發競賽結果通知,落實獎勵政策。市、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于每年12月底前向上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送年度競賽總結。
集訓是提升選手技能水平、促進競賽成果轉化的重要途徑,《辦法》明確,省級集訓主要針對國賽開展,成立技術指導專家組,設立集訓基地,技術指導專家組由專家、教練等人員組成,負責制訂集訓方案并組織實施。集訓選手為職工身份的,所在單位應當保障其集訓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辦法》規定,各賽項獲獎總人數不得超過參賽選手的50%。鼓勵企事業單位將競賽成績與績效考核、工資福利等掛鉤。世賽獲獎者、國賽金牌獲得者納入事業單位招聘綠色通道,按規定辦理入編入崗手續。教練本人或其指導的選手在競賽中成績特別突出的,破格直接參加職稱晉升評審。選手在競賽中成績特別突出的,優先參加各級各類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
同時,《辦法》明確,對獲得國賽金牌、銀牌、銅牌和優勝獎的選手,分別給予8萬元、5萬元、3萬元和1萬元獎勵,其專家教練團隊按照獲獎選手標準給予獎勵,一次性給予金牌、銀牌、銅牌選手選送單位高技能人才培育獎補資金10萬元。對獲得全國行業一類賽、國家級專項競賽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選手,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一次性給予選送單位高技能人才培育獎補資金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