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農民工施某向記者陳述了他的遭遇時表示:“2018年11月我在通州區臺湖公園內給北京某綠化公司打工時被車撞傷,肇事車逃逸。我被確診為身體多處骨折,嚴重挫傷,多處軟組織損傷。”施某的家庭本就不富裕,面對北京高額的醫療費用無疑是雪上加霜,只能拖著尚未康復的身體回老家休養。
“我們不知道應該從哪些途徑維權,只知道工會是咱職工的‘娘家’,便抱著試一試的態度尋求‘娘家人’的幫助。”施某對記者說道。
“維護好廣大農民工群體的合法權益是工會組織的重要工作。”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區總工會常務副主席史元甲告訴記者,工會工作人員在詳細了解施某案件的全過程后,第一時間由黨組會議通過了對其實施法律援助的決定:由區總工會副主席趙占全、法律保障部部長冀海峰、法律服務中心律師李偉組成的援助組立即奔赴北京,與通州臺湖交警隊取得聯系,幾經周折找到當時的主辦交警,拿到了《交通事故認定書》。
“在案件的審理中,工傷的賠償要高于勞務糾紛(人身損害)的賠償數額,考慮到施某家庭經濟的困境,援助組一致決定為其申請工傷賠償。”李偉告訴記者,在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過程中,通州區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因施某年紀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認定施某與北京某農業科技公司之間不構成勞動關系。“由于案件特殊,我們只能要求北京某農業科技公司按照人身損害對施某進行賠償,經歷了多次線上和線下的協調,施某被鑒定為十級傷殘。”
隨著施某訴北京某農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公開審理,雙方達成調解。但在調解書規定的履行期屆滿后,該公司未按時向施某支付有關款項。“援助組在同本案主審法官多次溝通后,經工會、法院協調,施某最終拿到全部賠償款項共計15萬元。”
施某拿到賠償款后,立刻給張家口市宣化區總工會送了一面寫著“農民工的忠誠衛士”的錦旗,以此表達對“娘家人”為自己異地維權500余天的感激之情。“這是農民工對工會干部最高的評價。”談起這面錦旗,宣化區總工會法律服務中心的每名工作人員都洋溢著自豪和欣慰。
目前施某的生活基本可以自理,談到這次結束不久的維權經歷他感觸頗深:“在一年多的維權過程中,工會干部們不遺余力地為我爭取到了最大的權益,我真正感受到了‘娘家人’對農民工最真摯的關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