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了解到,湖北省正式印發了《關于加強全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實施辦法》,針對鄉村教師“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問題,在教師隊伍補充、培養培訓、生活待遇、編制管理、交流輪崗等方面提出解決方案。
《實施辦法》提出一系列針對鄉村教師成長的鼓勵優惠政策,以確保鄉村教師“后繼有人”。
在生活待遇方面,把骨干教師補助制度納入鄉鎮工作補貼,并將范圍擴大至全省農村地區;加快鄉村教師周轉房建設,解決鄉村教師尤其是年輕教師的住房問題;建立關愛基金和獎勵基金,對大病、特困教師和有突出貢獻的教師給予援助和獎勵。
在專業成長渠道方面,專業技術中高級崗位設置上向鄉村教師傾斜;制定符合鄉村教師特點的評價標準,不過分強調論文、學歷資歷,不作外語成績(外語教師除外)、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也不要求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水平能力測試。
在教師培養方面,加大對師范教育的經費支持力度,將省屬師范生均經費撥款系數由1.0調整為2.0;建立新入職非師范類教師崗位專業技能集中培訓制度;到2020年,完成全體鄉村教師360學時的培訓。
截至2015年,湖北省通過公開專項招聘鄉村教師3萬余人,重點為貧困地區和邊遠山區農村學校及教學點補充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