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州省教育廳網站消息,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印發<貴州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黔教科發〔2013〕307號)的精神,貴州省教育廳將組織實施貴州省第二屆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評選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條件
(一)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學術團體、其他教育機構、社會組織的集體和個人均可申報,具體辦法遵照《貴州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申報成果的完成時間為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間完成的研究成果。
(三)申報每項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獎的單位署名不得超過3個,個人署名不得超過10人。對成果所屬權及其他問題有異議,并在受理申報期限內未能妥善解決的,不得推薦申報。
(四)每一位申報者只能申報1項成果。
(五)已經獲得過省教育廳教學成果獎,省級及省級以上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科技進步獎獎勵的成果,不能申報。
二、申報名額分配
本次評選實行限額申報,原則上不突破以下分配名額:貴陽市、遵義市、畢節市、銅仁市、黔東南州、黔南州各25項,六盤水市、安順市、黔西南州各15項,高等學校每校5項,貴安新區、仁懷市、威寧縣各2項,廳屬各有關單位、廳直屬普通中學各1項。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需提交以下材料(申報材料一經送達,不予返還)
1.《貴州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申報書》3份(附電子版);
2.成果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1份;
3.《貴州省第二屆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申報登記匯總表》1份(附電子版)。
(二)申報方式
1.本次評選實行屬地管理原則逐級申報,各市(州)教育局組織實施初評,按分配名額將申報材料報送貴州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規劃辦”)。
2.貴安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省直管縣(市)教育局、高等院校、廳屬各有關單位、廳直屬普通中學直接向省規劃辦申報。
3.《申報書》、《匯總表》及其他相關材料可從貴州省教育廳政務網和貴州省教育科學院下載。
(二)申報時間及要求 各單位務必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將申報材料集中報送到省教科院(聯系人:劉軍明、楊秀柱;聯系電話:0851-86775332;地址:貴陽市陜西路123號貴州省教育科學院教育科研管理所;郵編:550001),同時將《申報書》、《匯總表》以電子電子版發送到gzjkygh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成果表彰
(一)獎項設置。
本屆貴州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設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并頒發獲獎證書及獎金,對獲得一等獎的成果貴州省教育廳將組織專家對其進行實地考察。
(二)公示。
1.評選出的獲獎成果將在貴州省教育廳政務網、貴州省教育科學院院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0天。 2.省教科院負責處理并裁決舉報意見及其他形式的爭議。對有爭議的成果,省教育廳將組織力量或責成有關單位進行核實。如經查實確屬弄虛作假,一律取消成果的獲獎資格,收回證書和獎金,并予以全省通報批評。
五、本次評選申報不收取任何費用,其它未盡事宜由貴州省教育科學院負責解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