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價能買到正品蘋果手機?20歲的房山人謝某在微信朋友圈謊稱自己有蘋果6手機的低價進貨渠道,先以行貨手機騙取了9人的信任,最終詐騙貨款110多萬元。因涉嫌合同詐騙罪,今天上午,謝某在房山法院受審。
神秘“李龍”是誰
面對警方的訊問,謝某稱,2014年初,他認識了一名為“李龍”的人,該人稱自己有低價蘋果手機的進貨渠道。“2014年10月份,蘋果6上市,我開始從‘李龍’處進貨,蘋果6,4.7寸,進貨價4000元,我賣給他人4500元,先后交易了200多臺。”
謝某說,后來“李龍”消失,自己沒有了低價進貨渠道,但為了能夠留住客戶,便以6000多元的官方價購買正品行貨,仍以4000多元的價格賣出,結果窟窿越來越大,“我這是拆了東墻補西墻,最后只能欠他們的貨款。”
第八次訊問方認罪
當警方向謝某了解“李龍”的情況時,謝某雖然能描述出該人的樣貌口音,但說不出“李龍”的手機號碼。
記者了解到,截至今年4月11日,警方共對被告人謝某進行了8次訊問,在前7次的口供中,謝某一直堅稱自己并非詐騙。終于,在最后一次訊問中,謝某如實交代了自己根本沒有低價貨源,純粹是為了騙錢以供自己吃喝揮霍的罪行。
謝某稱自己中專畢業后在商場賣抽油煙機,2014年10月,蘋果6手機上市,謝某想到自己賣的抽油煙機也有所謂的“低價進貨渠道”,因此產生了以自己有蘋果6手機的低價進貨渠道為名,進行詐騙的想法,于是他在朋友圈稱自己認識了一個叫“李龍”的人。
“其實并沒有‘李龍’這個人,為了取信他人,我一直都是去蘇寧買正品行貨。”謝某稱,因為是真貨,價格又比行貨便宜2000多元,很快自己接到了很多訂單,貨款一部分買手機,另一部分自己消費。
貨款揮霍 花34萬買奧迪車
因為沒法交貨,謝某的“生意”進行不下去了。“我沒見過那么多錢,銀行卡上最多的時候有90多萬,我被金錢沖昏了頭腦”,謝某稱,自己用于消費的錢有50多萬,其中34萬購買了一輛奧迪車,其他的都吃喝掉了。
今天的庭審,謝某對于檢方的指控基本認可,但對最大的一筆詐騙數額67萬有異議,其認為只有40多萬。謝某說,“我現在腸子都悔青了,想當初在商場上班時一個月也能有1萬多元的收入,說白了,我這個人就是虛榮心太強,好面子。”截至發稿,此案還在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