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遷市產改辦聯合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印發《關于做好宿遷市“千名拔尖人才培養工程”(高技能人才)培養對象選拔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首次單獨面向產業工人選拔“千名拔尖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
此次選拔是該市全面貫徹《新時代宿遷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方案》,落實產業工人“三提升”計劃改革的又一重要舉措。《通知》指出,選拔對象須具備如下條件: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思想品德好,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專業基礎扎實,有一定創新能力;業績突出,所在單位公認;具備一定文化程度,在宿工作一年以上(以社保記錄為準)。近三年市級及以上職工職業技能競賽、“三個十”獲獎者,且符合選拔范圍和條件的,將優先納入培養。
市產改辦根據產業工人特點,降低職稱、學歷等硬性選拔條件,著重考察選拔對象的專業能力和創新能力,關注他們實際工作中的貢獻作用。在此基礎上建立全市高技能產業工人人才庫,分為兩個層次培養,第一層次占20%,第二層次占80%。其中非公企業人選不低于80%。第一層次培養對象,每人每月發放補助3000元,從市人才工作專項經費中列支;第二層次培養對象,每人每月發放補助500元,市各功能區、市直有關企業的由市總工會承擔,各縣(區)的由所在地總工會承擔。補助主要用于培養對象創新創優、學習培訓、購買圖書資料等。
《通知》明確,培養對象在申報科技創新成果、先進操作法、發明專利、成果轉化等項目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在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等先進評選,及參加職工療休養、各類學習培訓中,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所在單位要鼓勵他們參加各類勞動競賽、職工職業技能競賽等活動,并提供保障和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