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方工報消息,按照廣東省委、省政府部署,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實施方案》,廣東省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實施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6月28日,省政府召開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啟動部署電視電話會議,就相關工作進行部署動員。
推動失業保險省級統籌,是完善失業保險體系,提高失業保險基金使用效率,增強基金保障能力,解決失業保險統籌層次低,基金調劑能力弱等問題的迫切需要。去年6月,廣東省印發了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實施方案,明確2022年7月1日實施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并實行統一基金管理、統一參保范圍、統一費率政策和繳費政策、統一待遇和促進就業項目支付政策、統一經辦規程、統一信息系統的“六統一”,確定了廣東省失業保險省級統籌總體原則等。
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據”要求,6月1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修改《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的決定。對省失業保險條例進行修訂,充分考慮廣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由市級統籌提升為省級統籌帶來的變化,推動廣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改革發展,進一步提高廣東省失業保險基金使用效率;同時與國家現行政策規定相銜接,在適應“放管服”改革等方面進行了修改;條例的修訂進一步推動廣東省失業保險工作發展,在保障民生、促進就業、預防失業方面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為實施統籌工作,廣東省還出臺了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經辦規程,省級統籌基金預算和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等配套政策,開發了適應省級統籌的集中式失業保險業務信息系統,確保統籌工作順利實施。
據介紹,接下來,廣東省將持續推進省級統籌改革深化落實、落地見效。各地將統一執行省業務規程,抓好規范管理,加強基金安全保障,確保基金安全;同時,強化責任擔當,周密組織實施,全力以赴推動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改革落地見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