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因薪資問題與老板產生了矛盾,氣不過的他直接沖上去對老板揮拳相向,此舉不僅沒能立刻要回工資,還讓自己觸犯了法律。9月28日,上海市松江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張某提起公訴。11月22日,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
2021年6月,張某到胡某處應聘長途司機一職,雙方約定每月工資8500元,工作50余天,張某請假回了老家;氐缴虾:,他找到胡某要求結算工資。
按照工作時長,張某本應收到工資1.4萬元,但胡某認為,張某工作態度差,產生了很多違章,還在出車時撞壞了車的保險杠,車胎磨損也很嚴重,理應承擔一部分修理費用。因此,胡某只愿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即8500元。
辛苦打工近兩個月卻得不到應有的報酬,張某當天便將胡某告到了勞動局。在等待處理期間,張某給胡某打過幾次電話,但胡某覺得張某說話難聽就把他拉黑了。
數次聯系無果后,怒火攻心的張某直接沖到了胡某的公司倉庫,在倉庫門外擅自加了一把鎖,周圍的員工見張某氣勢洶洶,趕忙向胡某匯報情況。
匆忙趕赴現場的胡某剛要走向張某,張某就沖了過去,直接將胡某撲倒,隨后一拳打到對方眼眶上,并持續拳打腳踢,直到其他人將他們拉開。隨后,胡某報了警。經鑒定,胡某左眼眶頂壁骨折,構成輕傷二級,同時左眼部挫傷,構成輕微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