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江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江西省科技創新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作為江西省科技領域綜合類地方性法規,《條例》的修訂,把科技創新擺在該省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為建設科技強省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條例》明確,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創新體系,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決策、科研投入、組織科研和成果轉化的主體,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立科技企業梯次培育體系,健全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科技領軍企業梯次培育體系,壯大科技型企業群體。
《條例》提出,深化科技創新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建立健全創新人才和團隊的梯隊培養、發現、引進、使用和評價機制。鼓勵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企業結合本省創新目標、任務和重點領域培養急需、緊缺的創新人才,支持高等學校增設特色型科技創新人才專業。鼓勵用人單位引進本省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團隊,在編制管理、職稱評審等方面按照本省有關規定給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