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以一份《行政案件敗訴風險預警告知書》給出創新答案,讓困擾化工企業老職工王師傅的特殊工種退休認定糾紛,在法理與情理的平衡中實現雙贏。
2024年底,55歲的王師傅在申請提前退休時,人社局認定其從事有毒有害崗位年限不足8年,否決了他的退休申請。
案件受理后,鐵西法院行政審判庭敏銳捕捉到案件背后的群體性風險——該化工企業曾經是大型國企,歷經多次改制,類似工齡認定問題可能涉及百名老職工。
隨后,庭長陳超和法官曲珊展開歷時40天的調查取證。最終,5名老同事出庭證實王師傅1989年確在硫酸車間工作,結合出勤記錄,實際工齡達8年3個月,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
“不能止步于個案糾偏,更要建立防范機制。”在查明事實基礎上,法院創新啟動“敗訴風險預警程序”:制發《風險預警告知書》,詳細列明兩項證據瑕疵;提出“補充實地核查+建立工齡互認機制”雙軌解決方案;搭建府院會商平臺,法官現場提出化解爭議方案;設置15日自查整改期限。
這份帶著司法溫度的預警書,推動人社局啟動“特殊工種認定專項整治”,不僅重新核定王師傅工齡,更建立檔案缺失情形下的“多維度認定標準”,惠及該市數百名產業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