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當代生活報訊 (記者 盧荻 實習生 梁文杏 通訊員 寧潔) 在工地打工的陸某通過聊天軟件,多次把女網友約到酒店見面后,以借信用卡買東西有優惠為由,先后對多名女網友騙色騙財,共詐騙金額4萬多元。12月4日,陸某涉嫌詐騙罪被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小玲平時喜歡上網聊天,今年5月在網上認識陸某,兩人相約在酒吧見面喝酒聊天,聊得很投機。10月13日,陸某突然打電話給小玲說,想借她的信用卡買燈具,因為用信用卡支付有禮品贈送;由于他沒有信用卡,可以把要買燈具的錢先拿給小玲,小玲爽快地答應了。10月15日中午,陸某約小玲在酒店見面,順便拿信用卡給他。小玲臨出門時,陸某通過網絡發來一張銀行支付業務回執單的照片,單子上顯示陸某給小玲的一張工行卡轉入了1.05萬元;小玲想到自己的信用卡限額只有1萬元,于是放心了。之后小玲來到酒店,把信用卡交給陸某,并與其發生了性關系。
事后,陸某借口離開。僅過了約10分鐘,小玲便收到自己信用卡消費9800元的提示短信,但她沒有多想。第二天,小玲到工行查詢賬戶時才發現,陸某并沒有將這1.05萬元轉到她的賬戶,陸某一再推說是銀行方面的問題,自己目前在外地出差沒空處理。
10月16日,陸某的朋友發短信警示小玲被騙了,小玲這才報了警。10月29日,陸某被江南警方抓獲歸案。
犯罪嫌疑人陸某,現年26歲,灌陽人,在南寧某工地做工。據陸某交代,他還通過同樣的手法對另外兩名女子實施了詐騙,詐騙數額達4萬多元。他發給小玲的那張銀行轉賬回單憑證是假的,是他請網友用修圖軟件改出來的。而陸某騙來的錢財,一部分被其揮霍,一部分用于還債。
檢察官提醒市民,信用卡具有透支消費的功能,在此案中,陸某就是鉆了這個空子,大肆騙財騙色。因此,千萬不要將信用卡借給他人使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