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北京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北京市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意見》《北京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對本市鄉村學校的支持力度,進一步縮小城鄉學校發展水平差距,讓每一名鄉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結合實際,于2016年6月28日正式印發了《北京市支持鄉村學校發展若干意見》(京教人〔2016〕17號)(以下簡稱《意見》)。
在教學實踐活動方面,《意見》指出,鄉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通過北京市中小學教師開放型教學實踐活動管理服務平臺自主選修,通過體驗式隨堂聽課、參加研修活動和做研究課等方式參加教學實踐活動,每位鄉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應參加2-4次開放型教學實踐活動,為鄉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提供個性化、多樣化的教學實踐服務,全面提升鄉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教學實踐能力。
同時,《意見》鼓勵鄉村教師參加跟崗脫產培訓。選擇實驗二小、史家小學、北大附小、清華附小、等城區的優質資源校承擔跟崗脫產培訓任務,支持鄉村教師到城區優質資源校參加免費的跟崗脫產培訓。每所培訓學校每期培訓20名鄉村教師,培訓時間為4-5個月,每年舉辦兩期培訓。以送培訓到鄉村學校的方式,深入鄉村學校辦學開展整;蛘麑W科推進的研修活動,全面提高鄉村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促進鄉村教師的專業發展。并鼓勵優秀教師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
《意見》要求,市教委協調北京市教育學會、北京市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北京老教育工作者協會等社會組織組織市級以上骨干教師(以退休的特級教師、市學科帶頭人、市骨干教師為主)到鄉村學校支教,重點指導鄉村教師開展教學改革、實踐和研修。由相關區教委協調鄉村學校提出需求,北京市中小學教師開放型教學實踐活動協調小組辦公室組織培訓師資送教到鄉村學校,并納入北京市中小學教師開放型教學實踐活動計劃,所需經費支持參照執行。
在提高鄉村學校教師高級職稱比例上,嚴格落實鄉村中學副高職稱比例不低于30%,高、中級職稱合計不低于80%的標準,完善鄉村教師職稱(職務)評聘辦法、完善北京市骨干教師的評選辦法。
此外,《意見》還在鄉村教師租賃周轉房,教師子女上學等方面都有所傾斜。并建立鄉村教師物質獎勵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