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規定,進一步拓寬遼寧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日前,遼寧省科技廳下發了《關于做好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要在承擔國家、省、市科技計劃(項目、基金等)的單位中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全年力爭吸納高校畢業生4000人以上。
科研助理是科研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科研助理崗位指從事科研項目輔助研究、實驗(工程)設施運行維護和實驗技術、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及學術助理和財務助理等工作的崗位。近年來承擔國家、省、市科技計劃項目或創新平臺的遼寧省域內企事業單位是開發科研助理崗位的實施主體,原則上每個項目或創新平臺均要根據科研任務實際需求,設置短期階段性或長期的科研助理崗位。
《通知》提出科研助理崗位設置原則。2018-2020年度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每個項目設置不少于3個科研助理崗位;2019-2020年度省科技重大專項,每個項目設置不少于3個科研助理崗位;“科技助力經濟2020”重點專項,每個項目設置不少于2個科研助理崗位;依托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和創新平臺,沈陽市、大連市設置不少于500個科研助理崗位,其他市及沈撫改革創新示范區設置不少于20個崗位。
對于資金保障政策,《通知》提出,項目或平臺承擔單位可結合自身情況,按規定從科研項目經費等渠道開支科研助理的相關經費。在科研項目經費中,“勞務費”科目及結余資金均可按照有關規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勞務性報酬和社會保險補助等支出。同時,鼓勵項目承擔單位統籌現有經費渠道,配套專門資金為科研助理崗位提供長期穩定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