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山西省人社廳獲悉,山西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已實現“全省通辦”,不論是否常住居民,均可到就近的行政村(社區)或鄉鎮(街道)辦理養老保險相關業務。
據介紹,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均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實現線上線下雙通道,居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戶籍地社保經辦機構或“就業社保村村全覆蓋”基層服務平臺自助終端、PC端辦理;或通過“民生山西”App辦理。
在參保待遇方面,參保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其他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繳費年限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高齡基礎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目前,山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156元。繳費年限養老金方面,對按規定繳費的城鄉居民,在領取待遇時,累計繳費滿15年以上的,每多繳費1年,每月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1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繼承。高齡基礎養老金,對65歲及以上已經領取待遇的參保人員,每月增發5元。
此外,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居民,可在基本保險關系所在地疊加參保補充養老保險,通過線上線下渠道便捷登記,構建“基本+補充”雙層保障。補充養老保險待遇由個人賬戶養老金、政府補貼(出口補)和集體補助(出口補)組成,支付終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