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觀察室
5月5日,《鄭州市加大全社會研發投入的若干政策措施》《鄭州市進一步加快推進創新創業載體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鄭州市支持科技型企業融資發展的若干政策》三項政策出臺,鄭州拿出真金白銀支持科研、創業和科創板上市,最高給予2000萬元獎勵。
獎科研:企業設立研發中心最高補助2000萬元
《鄭州市加大全社會研發投入的若干政策措施》規定,對科技雛鷹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科技瞪羚企業和科技創新龍頭企業進行補貼,最高開出2000萬元的獎勵。
將研發經費投入情況作為申請各類項目、后補助資金、研發平臺的基本條件,各類財政扶持資金優先支持研發投入強度大、額度高的申報單位。設立鄭州市科技型企業研發費用后補助專項資金,依據上年度經稅前加計扣除確定的研發費用數額。其中,對上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0億元且研發費用達3000萬元以上的科技創新龍頭企業,補助600萬元。
鼓勵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積極整合科研資源,承擔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協同創新中心、 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建設任務。其中,對固定資產投資超過10億元的新引進企業在鄭州市設立研發中心的,給予不超過研發中心建設總投入30%、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資金補助。
獎創業:創新創業載體最高補助200萬元
《鄭州市進一步加快推進創新創業載體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等載體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
具體補貼政策包括運營考核、房租、培育、品牌活動等8項,其中對新認定(備案)的市級、省級、國家級(專業化)眾創空間和星創天地,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市級經費補助;對新認定的市級、省級、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市級經費補助。
培育補貼上,市級及以上創新創業載體每孵化畢業一家企業獎勵2萬元,全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在孵企業或畢業半年內的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新三板掛牌企業,每培育一家獎勵創新創業載體運營機構5萬元、10萬元,全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相關單位組織科技政策宣講、科技型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培訓、科技金融投融資對接、融資路演、創新創業培訓、展會競賽等公益性服務活動,按每場次不超過2萬元、每單位每年不超過10萬元進行補貼。
獎上市:企業科創板上市最高獎500萬元
《鄭州市支持科技型企業融資發展的若干政策》針對科技型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提供解決方案。同時,在扶持科創板、創業板上市企業方面,最高給予500萬元獎勵。
鄭州將加大對科技型企業在資本市場融資的支持力度,對在滬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科創板、創業板上市以及在境外交易所上市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獎補。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轉系統(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補。對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補。對利用債券或票據融資的企業,給予募集資金1%、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