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北京人社局獲悉,根據《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要求,為保障職工基本生活,從7月1日起,北京市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工資標準。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120元調整到2200元,增加8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確定為24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確定為56元/小時。
與此同時,依據《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關于“失業保險金標準應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原則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指導意見》的要求,考慮到今年北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實際,2019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檔上調170元。
其中,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706元;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733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760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787元;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815元。此項調整自2019年5月1日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