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社廳、省殘聯等十五個部門近日聯合出臺《關于扶持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江西省幫扶殘疾人就業創業有一系列優惠政策。殘疾人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90萬元。殘疾人創辦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600萬元,按財政部門規定給予貼息。在江西省行政區域內創辦企業且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符合就業困難條件的殘疾人可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
《意見》提出,殘疾人自主創業,從事個體經營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5萬元;對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的殘疾人創業,可申請20萬元以內創業擔保貸款;殘疾人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90萬元。殘疾人創辦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600萬元;上述貸款,按財政部門規定給予貼息。
對貧困地區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給予全額貼息。除貧困地區外的其他地區,對個人貸款,按2年(第1年、第2年)全額貼息執行;第3年中央和省級財政不予貼息。
《意見》提出,在江西省行政區域內創辦企業且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符合就業困難條件的殘疾人;在江西省行政區域內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穩定經營1年以上的在校殘疾生和畢業5年內自主創業并巳領取《就業創業證》的高校畢業殘疾生,可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5000元,由就業補助資金支出。
對在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殘疾及貧困殘疾人家庭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補貼標準1000元;對參加就業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的城鄉貧困殘疾勞動力,給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
對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的殘疾人創辦企業,申領營業執照1年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由所在地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支出。
享受城鄉低保的殘疾人首次自主就業創業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低保待遇延退2至3年,鼓勵殘疾人通過自身努力就業增收,擺脫貧困。
值得一提的是,全省各類就業服務機構成功介紹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殘疾人與用人單位(不含公益性崗位就業)簽訂勞動合同穩定就業1年及以上的,按照每介紹1名就業困難人員補貼300元的標準給予就業服務機構求職補貼,每人可按規定享受一次求職補貼,由就業補助資金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