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請問用人單位無故拖欠我的工資怎么辦?”“你好,請問工會法律服務是免費的嗎?”日前,在南京市浦口區人社仲裁部門的區總工會法律服務窗口前,不斷有職工群眾前來詢問。
記者在該工會法律服務窗口,正巧遇到一位周姓職工前來請求法律援助。他向窗口值班律師反映:自己從應聘入職到離職期間,一直在一家藥房江浦店從事藥品快遞員工作,每天工作12小時,除春節外全年無休,但是該藥房卻要求職工與多家勞務派遣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律師告訴記者,為了縮減勞動者的連續工作工齡,一些用人單位在勞動者中途沒有任何離職的情況時,把勞動者的勞動關系不停地更換勞務派遣公司。本案的焦點是濫用勞務派遣,不停地更換勞務派遣單位,到底哪家單位是職工的用人單位,應當對職工承擔責任?律師認為,根據勞動部頒發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的規定,只有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崗位上才能使用被派遣勞動者。但是現在很多企業在主要工作崗位采用自主招聘,然后將招聘的勞動者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打包給勞務派遣公司,嚴重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切身利益,也嚴重違反了《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及《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為打通工會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浦口區總工會聘請專業律師在區仲裁部門設立“工會法律服務”窗口,由法援律師輪流“坐診”,對前來咨詢和尋求法律幫助的職工提供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受理法律援助申請等,將法律援助的觸角延伸到職工群眾權益保護的最前沿,讓他們零距離獲得免費的法律援助服務。
“此舉很受職工群眾歡迎,每天前來咨詢或尋求法律援助有十幾個!蹦暇┦衅挚趨^總工會負責人告訴記者,截至今年10月工會法律服務窗口為職工提供法律服務達260人次,焦點主要集中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的管理規章制度不完善等。同時,為困難職工或農民工免費開展工會法律援助59件或起,主要涉及工傷、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方面,通過仲裁、訴訟為其挽回經濟損失達110萬元。
據了解,工會法律援助窗口前移作為浦口區總工會年度創新項目,還被納入浦口區2020年法治浦口建設十件實事之一。目前工會法律援助服務機構建有“兩級”維權組織:一是區總工會成立的“浦口區法律援助中心工會分部”,二是在區總推動下,街道和開發園區工會成立的“工會法律援助服務站”,由區總安排律師聯系相應服務站,以開展線上法律咨詢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