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與工會協力助職工維權 鄂州近半勞動爭議案開庭前止步
“沒想到二次上訴,不開庭就解決了問題。”近日,49歲的陳某連續3月拿到1500元失業保險金。10月底,原單位3.8萬元解雇賠償金已足額到賬。這是鄂州試點“法院+工會”訴調對接創新取得的新成效。
陳某原是鄂州市葛店開發區一家企業的司機,今年6月與公司管理人員發生口角被開除,且分文不賠。陳某不服,向鄂州市華容區法院起訴。區法院一審裁定,企業解雇陳某需支付賠償金2.01萬元。陳某認為自己工齡長,賠償太少,繼續向鄂州市中院提起上訴。與以往不同,市中院并未直接立案,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將案件委托給市總工會勞動爭議調解中心調解。接到委托,調解員高原走訪后召集雙方調解,陳某和企業各退一步:企業一次性支付陳某賠償金3.8萬元,并為陳某提供失業證明。調解協議書經鄂州市中院司法確認后,具有法律效力。
“以前工會調解不具強制執行力,如果一方反悔或賴賬,就無法保障協議履行。”高原說,勞動爭議訴調對接機制為工會調解賦能,讓工會化解勞動爭議更有公信力。“勞動爭議訴調對接,有效緩解案多人少的矛盾,節約了司法資源。”市中院民一庭庭長李志伸說。
去年,鄂州成為全省“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訴調示范城市。今年5月后,鄂州整合市區兩級工會和法院資源,創新“駐點+流動”、“預約+上門”多樣化調解模式。半年來,受理勞動爭議案件33件次,結案19件,8件次案件止步開庭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