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發現,在短視頻、在線教育、出行、電商等領域,部分互聯網企業開始推行“大小周”工作制。那么,“大小周”工作制合法嗎?律師指出,如果企業單純實行“大小周”工作制,不一定違法。但前提是,必須履行相應的法律程序,并且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加班費。(1月7日 《工人日報》)
所謂“大小周”,是指這個星期上6天班(只休息星期天1天或者星期六1天),下一個星期只上5天班(休星期六和星期天兩天),再下個星期又只休1天,如此循環。據悉,“大小周”工作制在互聯網公司已很普遍。
值得注意的是,“大小周”工作制并非法律概念,也就是說,這是企業根據自身需要實施的一種工作時間制度。不過,實行“大小周”工作制雖可行,但是其合法性也不容忽視。畢竟,“大小周”工作制,不僅涉及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也涉及到勞動者的切身利益。所以,作為一項企業管理制度,其程序須依法合規,不能逾越法律行事,甚至給勞動者帶來權益侵害。
具體來看,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而且,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大小周”工作制,在推行上應注意程序及內容上的合法合規。況且,從企業發展角度來講,企業在員工管理中必須平衡員工健康權益和企業發展的關系,否則肆意在員工身上“揩油”,終歸不利于企業的發展。當然,勞動法的各類規定是員工基本的生命健康權在勞動法中的底線要求,勞動者也應注意自身權益的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