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醫療救助省級統籌實施方案》,該省在全面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省級統籌的基礎上,實施醫療救助省級統籌。
根據方案,青海今年將全面實施醫療救助省級統籌,全省范圍內實現救助范圍、救助政策、基金管理、經辦服務、信息系統的“五統一”。
統一救助范圍。青海將特困供養對象、孤兒、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重點優撫對象等重點救助對象,低收入家庭成員,支出型貧困家庭成員三類城鄉困難群眾統一納入醫療救助范圍。
統一救助政策。該省對重點救助對象等給予全額或定額資助參保。對醫療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分類給予救助,重點救助對象門診、住院救助比例不低于90%、80%,低收入家庭成員住院費按50%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不低于50%。14歲以下兒童救助比例提高10%。
統一基金管理。全省統一基金籌集、撥付使用、賬戶管理,實行基金統收統支統管,收支兩條線管理,明確財政分擔機制;統一經辦服務。統一全省醫療救助經辦業務流程,經辦服務工作委托商業保險經辦機構承擔,市(州)相關部門負責本地區醫療救助基金監管等工作;統一信息系統;建立全省統一的醫保信息管理系統,依托省政務大數據服務平臺,實現與民政、鄉村振興等部門信息數據對接共享。全面實現醫療費用“一站式”結算。
據介紹,今年青海將進一步加強醫療救助與基本醫保制度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在減輕城鄉困難群眾醫療費用負擔方面綜合保障、梯次減負的作用,最大限度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