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社局將加強職業技能培訓監管,在規范培訓市場運行,保障培訓質量上下功夫。該局今年將完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信用評價制度,將民辦培訓機構分為A、B、C、D四類管理。對有違規行為的培訓機構將給予從約談到解除政府補貼培訓資格、依規送交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處罰的處理。據該局職業能力建設處負責人介紹,今年他們在陸續出臺補貼培訓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職業培訓事中事后監管細則、補貼項目監管辦法等制度性文件的基礎上,把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法定監管職能履行監管職責,壓實監管責任,規范監管行為作為重要工作。
3項措施保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規范運行
據市人力社保局職業能力建設處負責人介紹,今年市人社部門將推出3項措施保障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規范運行,促進培訓質量提高。一是加強承接政府補貼培訓任務協議管理,引導教學質量好、師資水平高、設施設備先進的培訓機構積極承接政府補貼性培訓,進一步明確和細化簽約承接補貼培訓機構的條件和培訓機構應履行的義務及解除協議的情形,嚴格源頭管理,嚴把“入口關”;二是完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信用評價制度,通過評估將民辦培訓機構分為A、B、C、D四類,A、B類機構可承接政府補貼性培訓,A類還可承接企業新型學徒制等項目培訓,C類可面向社會開展培訓,D類不得開展各類培訓。鼓勵優質培訓機構提升辦學能力、擴大培訓規模,促進優勝劣汰,形成良性發展;三是市人社部門將強化日常監管,加大對培訓違規行為查處力度。提高培訓班次抽查比例,市級實施的班期檢查由原來的5%提高到不低于20%,檢查項目由9項增至15項。對違反補貼培訓協議規定的,按制度給予取消補貼、解除協議等處理;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提請行政執法部門依規處罰。同時,對依法依規開展培訓,效果好、質量高的機構,視情況進行表揚推廣。
下一步,市人社部門還將根據工作實際,不斷推進事中事后監管法治化、制度化、規范化,形成對培訓違規行為治理的高壓態勢,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切實提高職業培訓效能,確保補貼資金安全。
4種方式嚴查違規行為
據市人力社保局能力建設處負責人介紹,今年該局將嚴格按照相關文件對技能培訓違規行為給予嚴肅處理。據其介紹,2018年天津人社局出臺《關于印發天津市政府補貼職業培訓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對開展政府補貼職業培訓中的違規行為,根據事實、情節和造成后果,按照管理權限,采取約談機構負責人、下達整改函、通報批評、解除補貼培訓協議等方式處理。其內容是:
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門約談機構負責人:
(一)班期培訓人數超過規定上限,其中技能培訓超過50人、定向培訓超過200人的;
(二)學員登記表、考勤簽到表、學員培訓協議書、教案等資料不完整或填寫不規范的;
。ㄈ┪窗匆蠛藢崱⒎答伮殬I培訓補貼公示或退票信息的;
。ㄋ模┱n堂存在撥打電話、聊天等行為,疏于管理的;
。ㄎ澹┤肆ι绫P姓块T認定的其他違規行為。
培訓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工作,整改驗收合格后,方可繼續開展政府補貼職業培訓。整改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開展政府補貼培訓,認定違規的班期不予補貼。
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門下達整改函:
。ㄒ唬┺k學條件達不到培訓要求的;
(二)未按教學計劃開展培訓的;(三)使用未申報教師或隨意變更教師的;
。ㄋ模┪窗匆幎閷W員配發培訓教材的;
。ㄎ澹┪丛谧詧鏊蛏米宰兏嘤枅鏊;
。⿲θ粘z查抽查、舉報投訴查處拒不配合的;
。ㄆ撸┊斈昀塾2次以上被約談培訓機構負責人的;
(八)人力社保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違規行為。
對認定違規的班期不予補貼,培訓機構應在收到整改函后1個月內完成整改,6個月內不得申報新的政府補貼職業培訓。整改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開展政府補貼職業培訓。
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門作出通報批評:
(一)違規合作辦學的;
。ǘo正當理由不參加培訓機構質量評估或評估不合格的;
(三)培訓場所存在安全隱患的;(四)當年累計不合格班期占全部培訓班期比例超過20%的;
。ㄎ澹┊斈昀塾2次以上被下達整改函的;
。┤肆ι绫P姓块T認定的其他違規行為。
對認定違規的班期不予補貼,培訓機構應在1個月內完成整改,1年內不得申報新的政府補貼職業培訓。整改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開展政府補貼職業培訓。
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門解除政府補貼職業培訓協議:
(一)參訓人員冒名頂替的;(二)提交虛假申報材料的;
(三)當年累計2次以上被通報批評的;
(四)人力社保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違規行為。
被解除政府補貼職業培訓協議的培訓機構應在1個月內完成整改,違規的班期不予補貼,2年內不得申報新的政府補貼職業培訓項目。整改驗收不合格的,取消申報政府補貼職業培訓項目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