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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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南通市人社部門積極應對春節前后人員流動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主動出擊、靠前服務,創新傳統網絡招聘服務模式,打造“穩崗留工”系列網絡招聘活動,為用工單位和求職者提供更加高效優質的服務,為該市“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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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晨寶馬提供80個高端職位、東北制藥提供50個重量級崗位、三一重型為機械工程師開出了2萬元的高薪……3月1日,沈陽市鐵西區首屆緊缺人才“云聘”行動啟動,吸引近千位求職者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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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上海市靜安區總工會獲悉,今年,靜安區總工會將在“五個著力”的基礎上,不斷創新工作機制,探索與區法院合作開展“巡回法庭”建設,履行工會維權維護職能。
疫情影響下,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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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我的老板?”這似乎不是一個問題。但是,隨著勞動用工形式的變化,這一本不該成為問題的事情,卻在勞動爭議中成了如何確定當事人及責任主體的一大“麻煩”。
不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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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律師:
您好!
最近,我因失誤被行政處罰。現在,公司以我曾經受到行政處罰為由,強行與我解除勞動合同。而此前,我的工作表現一直良好。
請問,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嗎?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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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與用人單位除了為建立勞動關系、確定權利義務內容而簽訂勞動合同書之外,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明確工資支付、經濟補償等內容,雙方還經常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協議。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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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一家用工單位任職后不久,用工單位見我懷有身孕,強行將我退回給勞務派遣公司。勞務派遣公司因一時無法另行為我安排工作,不僅拒絕向我支付工資,甚至決定解除與我尚有1年到期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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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因為法定事由,職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達成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各自的義務。如果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司法機關強制另一方當事人履行。
■基本案情:因業務問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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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在無任何安全保障的情況下,被公司現場負責人指派為顧客示范表演空翻動作,在落地時不慎摔傷,導致高位截癱,構成一級傷殘。投保的兩家保險公司及員工所在的公司均拒絕賠償,究竟誰該為員工負責賠償呢?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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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隱私權;私生活安寧
●概述
截至2020年12月,我國手機網民規模達9.86億。移動互聯網時代,個人信息和用戶數據成為重要的商業資源。一些企業和個人為牟取經濟利益,導致垃圾短信、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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